1.我们为什么要进行课程替代?
答:每个专业都为本专业制定了员工毕业标准及课程(培养计划),员工需要完成培养计划中毕业要求的所有课程(可通过查阅计划完成情况),才可以通过毕业审核。在学习过程中员工因休学、转专业、降级、重修等造成培养方案和课程信息变动,导致所学课程的课程号与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号不一致,为保证员工的已修读课程(已有成绩)与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建立正确对应关系,顺利完成学习期间的选课、学业预警及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员工需将已修读课程替代为现修读培养方案中课程。
2.如何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课程替代?
答:在系统中课程是以课程号来区分的,不是以课程名称来区分。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进行课程替代:(1)重修某门课程已经通过,由于不同版本培养方案或所选重修课程的课程号不一致,致使在综合教务系统“个人完成情况中”显示未通过,需要进行课程替代。(2)转专业到新专业的员工,成绩通过的课程,需要课程替代。(3)部分休学后复学(含退伍)的员工,转入低年级学习,由于培养方案不同等原因,降级之前成绩通过的课程,也需要进行课程替代。
3.课程替代的原则是什么?
答:(1)替代课程须与原教学计划中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相近或课程目标一致。(2)替代课程学分须与原教学计划中课程学分相同或相近。(3)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可以替代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能替代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4)课程替代可以一门课程对一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对多门课程替代和多门课程对一门课程替代。(5)多替一的课程,替代后的成绩取多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6)同一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能相互替代。
4.员工初次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课程替代,不知道如何操作?
答:登录教务处网页—员工服务—综合教务入口—个人管理—课程替代申请或首页—开放的可申请业务—替代课申请
(1)点击增加新的申请
(2)选择替代类型
(3)选择现修读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4)输入课程号,选择已修读过的课程,建立替代关系
(5)填写申请理由
(6)点击提交审批
(7)等待审批
5.课程替代中申请原因一定要写吗?
答:一定要写,各级审批要根据不同的原因确定申请的合理性,原因一般注明转专业、退伍、重修、复学以及其它原因。
6.重修选课或补修选课时选了课程号与现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课程号不同的课程,需要进行课程替代吗?
答:须等到课程修读完成取得成绩,课程及格之后再进行课程替代。
7.课程替代都什么时间开放?
答:查看员工综合教务系统首页,开放的可申请业务中能看到“替代课申请”即可申请。
8.课程替代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1)系统已建立替代规则,员工申请-系统自动审批通过
(2)系统没有建立替代规则,员工申请-教学办主任审批-教务处审批。这种情况需要员工提交纸质课程替代申请表(教务处官网下载),并附替代课程和被替代课程的课程大纲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B108)。
9.如果课程替代审核没有通过,我怎么才能知道?
答:可以通过“我申请的课程替代”的“查看”功能,可以看到学院、教务处的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会在审核意见中写明原因。
10.替代课程比原课程学分少,会影响毕业吗?
答:不会,替代通过后意味着原课程修读通过,获得学分为原课程的学分,不影响毕业。
11.在课程替代申请中,找不到需要替代的课程是怎么回事?如何处理?
答:在课程替代中,如果找不到需要替代的课程,原因是之前做过课程替代,若系统还显示该课程未通过,则是进行了错误的课程替代。请到教学办联系老师核对情况,如确实是上述原因,那么要写申请撤销此前的课程替代,然后重新进行正确的课程替代申请。
12.某门课程成绩通过,方案中还存在该课程显示未通过?
答:大概率是两门课程代码不一致,需做课程替代。
13.退伍员工因离开学校时间较长,不熟悉课程替代,怎么办?
答:对于退伍重新复学后的员工,返校手续办完后,第一时间到现在专业的系主任、班主任或学院教学办处咨询,并进行课程替代。
14.专业已经停招,有些专业课已经停止开设,如何重新学习这些课程,怎么做课程替代?
答:这种情况需要改修其它相近专业的课程或者重新开设该门课程,需要联系系主任,经专业论证,由系主任代理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批。
15.在课程替代中,能否用个人计划中已通过课程替代另外一门计划内课程?
答:不能,同一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能相互替代。
16.如发现周围有多名同学课程替代的情况一样,该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系主任,进行专业代理申请,准备好替代课程和被替代课程的课程大纲,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会在教务系统建立相应的替代规则,之后员工再线上提交替代申请则会自动审批通过。
17.对于特殊情况,不符合上面的任何一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特殊情况,请先向学院教学办汇报处理,学院无法解决的请示教务处。